綠色經濟首入政府工作報告 亟需多層次立體創新
2016年8月,經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后,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了《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》。此后,中央及地方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支持政策,綠色金融得到了金融機構及綠色產業領域各行業的高度關注。
2016年9月,隨著G20會議的召開及《巴黎協定》的生效,綠色金融迅速成為熱詞,中國全年發行綠債2050億,成為全球最大的綠債市場。
2017年3月5日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,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。要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,加快推進基礎性、關鍵性改革,增強內生發展動力。在抓好金融體制改革中提出大力發展綠色金融。
隨著我國經濟轉型的持續推進,綠色產業涌現出巨大的資金需求。然而有關資料顯示,我國綠色金融供給嚴重不足。
為此,近年來,國家相繼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大政方針,“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的發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。目前,加快綠色金融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實行。在“十三五”改革深化之年,經濟發展的走向,尤其是金融領域的深化改革引人關注。
全國政協委員朱共山在接受《國際金融報》記者采訪時指出,相對于綠色實體經濟的快速發展需求,我國綠色金融的實質性利好釋放仍顯得較為緩慢,存在兩大不足:
一方面,對綠色經濟的貸款動力不足、規模不大,難以滿足不斷擴大的綠色經濟需求,主管部門對綠色金融政策目標認識不足,尚未能提出整體的戰略安排和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。另一方面,與國際市場相比,中國目前尚停留在局部產品創新,綠色金融衍生產品在廣度、深度和規模上,都落后于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的發展與綠色能源企業的需求。
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,我國的綠色金融治理更多是自上而下的,在政策設定、政令統一、法律框架、制度與機構建設等方面取得的成績也絕非一日之功。
因此,構建一個完善的綠色金融治理體系,需要將“自上而下”與“自下而上”結合起來,將綠色金融政策落實到地方政府和企業等基層主體的實踐中去,這是未來中國綠色金融的重要發展方向。
正如朱共山委員所呼吁的,綠色金融亟需政策和產品的多層次立體創新,方能更廣泛地惠及綠色企業,助力綠色發展理念的貫徹落地。
中國政法大學綠色發展戰略研究院理事長、國際投資促進會會王平表示,法律的健全能夠有效保證綠色金融的有序、健康發展。同時建立金融機構綠色信用評級制度,建立綠色金融動態跟蹤監測機制,明確綠色金融的政策要求和市場準入標準,并盡快制訂和實施對綠色金融的扶持政策,以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力量,促進我國實體經濟健康發展。
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認為,從銀行的角度來說,需要建立適合綠色金融和綠色信貸發展的風險評估標準、評審的流程以及體系,同時,建立相適應的考核機制,使得銀行的短期收益和風險達到平衡,鼓勵銀行加大對綠色金融和綠色信貸發展的投放力度,并提高其積極性。
總結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,不難看出,綠色金融機制的構架與完善,少不了相關法律和補償機制、基礎設施與創新力度的建設工作。同時,通過金融業加速創新,推動國家綠色發展戰略的全面實施,實現綠色金融與綠色發展的有機統一。
(來源:中國環保在線)